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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线 电 管 理
第 3 期 2006 年 8 月 28 日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乌兰察布市管理处

目 录
1 、加强对讲机的管理 严格控制使用 维护良好电磁环境
2 、清理整顿无线电对讲机工作第一阶段结束
3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全文 )
加强对讲机的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维护良好空中电波秩序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电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交通、广电、气象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对讲机作为一种灵活、方便、快捷的信息沟通手段,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从我市目前设置使用对讲机的总体情况来看,拥有合法身份的大约只有 10% ,其中包括公安、银行运钞保卫通信等。而大多数的使用者均属于违法行为,主要分布在大型厂矿企业、宾馆酒店、旅游渡假中心、社区和各个单位的保安部门,我们知道,在空中传送的无线通信的每个频段就是无线电信号行驶的专用“车道”,它们负责为民航、公安、交通调度、电视转播等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而这些频繁使用的对讲机,已经成为无线电有害干扰事件中不可忽视的“空中马路杀手”,是我市无线电磁环境的公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而这些非法使用者无视国家法律,不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滥用无线电频率,造成电磁环境恶化,对合法用户、甚至是对重要部门正常使用的无线电频率造成严重影响,使无线电管理部门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同时,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充次市场,使用者不按照国家法规申请指配的频率,在市场上可以任意买到各种频率、功率没有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的对讲机,现在我市大部分非法用户都是通过这种途径擅自购置使用的,这样造成的后果不但对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尤其是民航、广播电视、农村无线接入电话等产生严重的影响,还将被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高方便的通风报讯手段,对社会的安定造成威胁。
非法使用对讲机,非整治不可,如果听之任之,必将酿成大患。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力整治,我市的对讲机通信业务一定会健康发展。
清理整顿无线电对讲机工作第一阶段结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讲机、业余电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从 7 月 28 日 --8 月 28 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市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包括专业 \ 公众)进行第一阶段清理整顿。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共下发《清理整顿对讲机通知书》 47 份,检查 25 家,发《责令更正告知书》 8 份、《清理整顿告知书》 8 份,补办手续 5 家。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非法占用 450--470MHZ 频率段,我处采取证据先行保存登记,暂扣对讲机 10 部。
下一阶段将对其他 22 家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对逾期未改正的和非法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在全市开展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有关单位、企业生产的调度、安保等部门越来越多的使用了对讲机(包括车载电台),这一无线电通信手段在我市经济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目前使用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使用者未办理无线电台(站)审批手续。非法使用对讲机、频率造成的杂散辐射,对合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了有害干扰,尤其是对民用航空无线电导航的无线电业务、广播电视等产生了极大的有害干扰。为维护无线电波秩序,确保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有序开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讲机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
乌兰察布市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包括车载电台)的单位和个人。
二、时间
2006 年 7 月 15 日 — 9 月 15 日 。
三、清理整顿范围
(一)设置和使用专业对讲机,是否像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无线电管理处的皮肤;是否办理过设置是同手续和领取电台执照。
(二)用户所使用对讲机无线电发射的频率,是否有市无线电管理处指配,使用者是否在所支配的频率范围内工作;是否存在改变频率、改变规定的频率用途,转让、出租或变相出租频率的行为。
(三)是否超出频率使用期限,超出期限徐滔继续是同的,必须办理需用手续。在国家和地方频率规划和划分作出变动或在其他必要情况下,无线电管理机构课题对已经指配的频率做出调整或收回的界定,决定替景作出,使用单位必须服从。
(四)随意办理手续的,结合执照年涉农作进行;对在用工众对讲机,须经国家核准,经检测,频率、功率等复合国家规定,准予继续使用,但应强制备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予以取缔。
(五)外省市或其他盟市的有关建筑、施工部门来我市市同对讲机(指在单位所属第一办理正式手续的),必须到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注册登记、办理零时使用手续,服从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管理。如未办理手续的,视为非法设置,见感召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擅自使用对讲机、非法乱占滥用频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题的规定》(国办发 [2004]27 号)文件特别强盗无线电管理的职责,要求各地必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设置无线电台站行为,确保民航飞行安全。为此,对于我市非法使用对讲机、乱用频率的行为,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查整顿。公安、交警(主要配合队安装车在电台车辆的查处)等职能部门要配合市无线电管理处进行查处。现已使用但未能办理手续的或手续不全的,必须在 2006 年 8 月前到市无线电管理处办理相关使用审批手续。在此期间,一律不得使用,如继续使用或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将依据《中华任命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二 00 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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