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对讲机、业余电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内无办乌管[2006]15号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乌兰察布市武警支队、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乌兰察布市边防支队、各大厂矿企业、各业余电台设台个人:
按照 2006 年无线电管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内无办 [2006]4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广大无线电台(站)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现将内无办 [2006]49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设台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台(站)资料进行全面整理,需要补办设台审批和相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到我处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台站的合法正常运行。
二 00 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对讲机 业余电台 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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