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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 兰 察 布 无 线 电 管 理

第 2 期   2007 年 2 月 1 日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乌兰察布市管理处

[ 管理动态 ]

认真贯彻落实处长会议精神,再创工作佳绩

  一月十五日,全区无线电管理处长座谈会暨频率划分规定宣贯会结束后,管理处组织工作人员就会议的精神进行学习、贯彻、落实,通过领会会议精神,结合 2007 年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我处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布置,不论是政务、宣传、自身建设,还是台站管理、监测,我们从量化着手,细化到人,每一项工作都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规范管理机制,为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通过和其他管理处比照,查找自己的不足,对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逐步进行完善和提高,不断拓展管理处的提升空间,要有“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总的来说,就是在深刻领会处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再创工作佳绩。

[ 亮点平台 ]

HR — 12 固定站圆了我们主动监测的梦

  过去,我们无论在应急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局限于在不同的几个频段内听听声音,看看简单的频谱,记记值班内容,根本无法发现一些较弱的信号。在今年的“元旦”值班期间,我们利用内蒙无委新配发的 HR — 12 固定站开展监测工作,在 " 新信号收索功能 " 中从不同的频段内进行收索,在 200 — 500MHz 频段内发现一个频率为 234.1MHz 的常发信号,解调出音频信号为数传声音,用示向度功能测量,场强值为 53dB ,示向度为 39.5 度,此频率未经过审批,为非法信号。
  1 月 5 日 ,管理处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开始查找,使用设备为移动监测车、手持频谱仪和场强仪,首先采用的测试方法为“单站多点交汇定位法”,我们在老虎山上利用场强仪和手持频谱仪进行测向,通过对两种仪器测向结果比较,确定信号方向为正北,场强值为 56dB ,与 HR — 12 固定站测向结果一致;为了保证测向的准确度,我们又选择了一个制高点乌兰察布市电业局楼顶进行测试,同样和固定站测向结果一致,但这一地点的场强值为 65dB ,通过三点定位, 已经确定信号方向。其次我们采用“归航法”,利用移动监测车的示向度和场强仪的场强值同时进行跟踪,在集宁铁路天鹅宾馆北的场强值为 84dB ,由于信号的方向全部是铁道地形复杂,监测车无法过去,监测技术人员徒步进行查找,在集宁铁路车辆段楼顶上发现一个定向天线,测量其场强值为 103dB ,确定非法信号源的位置。通过了解使用单位为集宁铁路水电段,是一个工作频率为 234.1MHz 的数传设备,用途为控制水位的高低。目前正在处理中。
  实践证明,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和节假日监测,能够提高识别非法信号和合法信号能力,改变了过去坐等受理干扰工作方法,真正做到监测工作心中有数,变被动为主动,圆了我们多年的梦。

[ 保护资源 ]

       凉城广播电视局拖欠频占费,管理处依法实施处罚

  2006 年 2 月 21 日 ,管理处向各无线电设台单位下发了《关于进行 2006 年度无线电台站年检及收取频率占用费的通知》,并在报纸刊登了通告,凉城广播局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一直没有缴纳频率占用费,我处多次催缴,时任局长以种种理由一直拖欠,鉴于这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006 年 6 月,管理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局既未在我处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规定的期限进行陈述、申辩,又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起诉,不自动履行处罚义务,我处于 2006 年 9 月 23 日 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2007 年 1 月,经法院受理执行终结,凉城县广播局拖欠频率占用费案结案。
  注:无线电频谱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有偿使用,对于逾期不缴纳频率占用费的,根据无线电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给予警告、罚款、查封、或者没收设备,直至吊销电台执照 , 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情节收回指配给其使用的频率。

[ 历史回眸 ]

  从本期开始,在“历史回眸”栏目中开始刊登乌兰察布无线电管理事业从 1985 年部队移交地方所取得的成绩以及频率台站管理、依法行政、监听监测、技术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代表性的重要事件。

  1985 年, 无线电管理机构从部队移交乌兰察布行政公署, 3 月 29 日 ,盟行政公署下发了《关于调整乌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主任为云贵(副盟长),副主任为张伯礼(乌兰察布军分区参谋长),乌力吉(盟行署秘书长);委员:郅鸿儒、李子文、李月亮、李巧林、董关水、韩振业、王致钧、杨目力、陆大洪、秦永富、贡进勋、李国文。
  乌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行署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行署编配,交接工作于 1985 年 4 月中旬完成,郅鸿儒兼办公室主任,贡进勋兼办公室副主任。
  无线电管理机构所需的行政、业务等日常开支,分别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1986 年 3 月 2 日 ,广播电视部同意兴和县、卓资县建立电视台;
  1986 年 5 月 26 日 ,自治区无委会转发国家无委会( 1986 )无管第 36 号《关于当前无线电管理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各地(市、周、盟)代码表,乌兰察布为内蒙 ......( 内容略 ) 。
  1986 年 6 月 5 日 ,自治区无委会( 86 )内无字第 93 号《关于增加无线电台呼号的通知》,对乌兰察布固定台站呼号、移动台站呼号进行增配 ( 内容略 ) 。
  1986 年 10 月 27 日 ,内蒙古自治区无委同意核发乌盟广播电视处电视、广播电台执照。

[ 快 讯 ]

  1 、为了提升管理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 2006 年,我们按照市文明委的相关标准要求,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2007 年 1 月 18 日 , 管理处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2 、为了加强辖区无线电台站管理,根据自治区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要求, 1 月中旬,我处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无线电频率台站的通知》,印制了“频率台站清理整顿登记表”,将采取摸底调查、设台单位自查、对照检查、管理处抽查的方式,进行清理登记,准确掌握全市设台情况,为科学合理指配频率,营造良好的电波秩序打好基础。
  3 、乌兰察布无线电管理处被自治区无委会授予 2006 年度全区无线电目标管理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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