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文件
内无办无管[2008]3号文
关于继续开展全市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无线电设台单位:
按照自治区无委办要求,确保落实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全国台站清查工作, 2008 年继续对无线电台站进行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各设台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继续配合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 3 月 15 日前 ,各设台单位要对单位设置的所有无线电台站组织自查。查看设台审批手续、电台执照等资料是否齐全,如缺少文件审批、无电台执照等应及时补办。具体详细要求按照内无办乌管 [2007]12 号文件执行。
二、设台单位查看设置的各类固定台站(如短波电台、超短波电台、地球站、雷达、微波站及广播电视台站等)是否粘贴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核验标签,没有粘贴标签的,设台单位应及时联系我处及时办理核验手续。
三、对于新设台站,要及时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否则一经查处,按照非法设台处理。
四、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从 3 月 16 日 开始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以迎接自治区无委办和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检。
五:清查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俊杰 电话: 2219103
地址:集宁区交通路(八马路)
特此通知
二 00 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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