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指南->执照式样 首 页 机构介绍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监测检测 表格下载 知识园地
无 线 电 台 执 照 的 制 订 依 据 与 原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无线电台执照核发管理办法》和《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计算机总体技术方案》,无线电台执照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各类民用无线电台执照按《无线电台执照核发管理规定》核发。
  制订原则:  1、便于无线电管理工作人员开展管理和稽查工作。
         2、方便用户保管。
         3、有利于数据库管理,同时要求既能利用计算机打印,也可手工填写。

无 线 电 台 执 照 的 作 用 和 种 类

   无线电台执照是用户使用无线电(站)的合法凭证,适用于全波段各类民用无线电台。使用各类民用无线电台的用户必须持有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台执照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电台执照》三种。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乌兰察布市管理处